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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市共建丘陵山区农作物遗传改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21年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添加时间:2020/9/30 点击量:4573 【浏览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概况
    “厅市共建丘陵山区农作物遗传改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南充市农业科学院筹建。实验室围绕丘陵山区农作物遗传改良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解决丘陵山区良种繁育、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四川农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现设立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为从事农作物遗传改良相关的科研人员提供研究课题经费。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
    二、资助方向(但不限于)
    1.优良种质资源发掘与创新
    2.优势特色品种遗传改良
    3.轻简高效绿色技术集成与示范
    研究方向涉及农作物:甘薯、花生、玉米、油菜、水稻、大豆、小麦、果树、蔬菜、绿肥。
    优先资助与上述农作物及研究方向相关的、具有探索性和创新性的学科交叉课题。
    三、资助对象与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非本实验室科研人员。
    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科研工作者可直接申报;从事农业科研的在读硕士、博士申请时,需1名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科技人员推荐。
    3.申请项目必须符合开放课题基金指南,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足、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技术路线合理。
    4.欢迎自带项目经费的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本实验室将提供良好的实验条件,并优先考虑给予资助。
    5.预期研究成果须以本实验室为第一单位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
    四、申报与审批程序
    1.2021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2020年10月25日结束。
    2.申请人从实验室网站下载并填写《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按规定格式填写,一式三份(均为原件)寄送至本实验室;并同时将申请书的电子版发送至ncnks2003@163.com。
    3.实验室将根据申请书所反映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预期研究成果及创新性、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和已有的研究基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资助。申请书经实验室主任办公会评议后,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立项。
    4.凡获批准立项的项目,本实验室将以文件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申请者。申请者填报《任务合同书》后,经实验室主任组织审核,正式列为本实验室开放课题。
    五、课题管理
    1.开放课题执行期限一般为2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须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实验室办公室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向本实验室提交《项目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总结、项目完成情况、成果目录与证明、论文复印本等。
    3.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或推迟计划,需提前3个月向本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
    4.资助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属于实验室和申请者所在单位。外籍客座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研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评审时,由本实验室负责组织办理,并由双方联合申报成果或申请奖励。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另行协商。申请发明专利时,按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5.由开放课题基金资助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以及所获得的成果鉴定证书或奖励等,研究者单位须标明“厅市共建丘陵山区农作物遗传改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或“Departmental and Municipal Co-construction of Crops Genetic Improvement Of Hill  Land Key Laboratory of Sichuan Province”,且须标注“厅市共建丘陵山区农作物遗传改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No.xxxxxx)”或Supported By Open Research Fund Program of Departmental and Municipal Co-construction of Crops Genetic Improvement Of Hill  Land Key Laboratory of Sichuan Province)(No.xxxxxx)”等中文或英文字样。
    六、经费管理
    1.对批准资助的项目,资助金额5-10万元人民币/项,实行课题单独核算。
    2.项目经费原则上仅用于支付开放课题研究的文献资料费、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劳务费、差旅费和论文版面费等,不得超出《开放课题基金 申请指南及实施细则》经费使用范畴。
    3.申请者应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能完成任务的,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或停拨经费。
    4.项目验收结题后未使用完的经费全部收回本实验室。

    七、其他说明
    项目执行期满,未能按申请书中所列预期成果完成任务的项目,须向实验室按一定比例退还研究经费:重点项目为2万元,一般项目为1万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梅    田露申
    联系电话:0817-2803700、2800422
    联系邮箱:768424475@qq.com、ncnks2003@163.com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农科巷137号
    邮编:637000

厅市共建丘陵山区农作物遗传改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指南及实施细则.doc

厅市共建丘陵山区农作物遗传改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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