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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交不合格标准样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15:45 信息来源:省种子站 点击数:1

各有关单位:

2018-2020年期间审定的部分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棉花品种,因标准样品的种子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样品要求,需补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样时间

2021年1月18日-22日。

二、交样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北路5号C座405室。

收样联系人:质量管理科 韩本达电话:028-85545938。

品种咨询电话:水稻作物:028-85588170;玉米、小麦、大豆、棉花作物:028-85512758。

三、交样要求

1.质量要求

送交的标准样品应当与标准样品提交清单所描述的相一致(格式见附件1),样品种子需达到种用质量标准(见附件2),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未遭受意外损害;2)未经过包衣和其它药物处理。

2.数量要求

每品种用尼龙网袋装成两袋,每袋数量不能低于附件2中的最低要求。

3.标签及包装要求

1)标签要求:标签内容包括:作物种类、品种名称、审定编号、选育单位、交种单位、联系人和电话等(格式见附件3)。内标签6个:种子标签将与种子包装在一起进行长期保藏以备核查用,每一包装袋内需放入6个以上防水、防潮的种子内标签。

2)包装要求:每品种标准样品种子按照附件2中的数量要求,分别装在两个尼龙网袋中,再将尼龙网袋分别装在两个牛皮纸袋内,在牛皮纸袋上贴上品种标签,同时用选育单位盖章的封口签封口,然后按品种将封装好的两个牛皮纸袋、、6个内标签和《标准样品提交清单》复印件以及杂交种亲本各两袋(水稻、玉米)装在1条大的尼龙网袋中。标准样品包装材料须使用有足够强度的纸袋,凡包装不合格的不予收取。

4.材料提交

《标准样品提交清单》(原件1份)(格式见附件1);《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原件2份(格式见附件4)

四、注意事项

1、补交的标准样品应与区试(生试)中提取的标准样品一致。不一致的,按标准样品不真实论处,撤销该品种审定。

2、通过国家、其他省审定或在我省进行跨区域(组别)审定,已提交合格标样的,不需重复提交。请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质量管理科相关负责人。

附件:1.标准样品提交清单

   2.标准样品质量及数量要求

   3.标准样品标签

   4.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

   5.补交标准样品的审定品种清单

四川省种子站

2021年1月6日

附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