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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考务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9/27 点击量:3702 【浏览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驻南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191号)、《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有关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3〕513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3〕6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考务以及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考试科目包括职业道德,各相关考试考核工种、等级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其中,已获得原人事部门颁发的《职业道德》合格证书者,不再参加该科目考试。
      职业道德,技术等级(初、中、高级)考试中“16个大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公共服务岗位工和经济服务岗位工的实际操作技能,技师职务考试中“16个大工种和报考人数超过100人的小工种”技术业务理论为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一笔试科目”),采用机读卡答题的方式进行。除公共服务岗位工、经济服务岗位工以外,其余工种的实际操作技能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31日。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9月10日—10月25日打印“统一笔试科目”外的技术业务理论、除公共服务岗位工和经济服务岗位工以外的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准考证;2013年10月8 日—10月18 号打印“统一笔试科目”的准考证。网络打印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中心0817—2809139
      (三)考试时间
      1.技术等级考试:公共服务岗位工、经济服务岗位工的实际操作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9:00-11:00;“16个大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考试时间为 2013年10月19日14:00-16:00;除公共服务岗位工、经济服务岗位工以外的实际操作技能和“16个大工种”外其他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由承担相应工种培训任务的各培训、考试点确定,并于2013年10月25日以前完成;
      2.职业道德考试:2013年10月19日16:30-18:00;
      3.技师职务考试 : 16个大工种和报考人数超过100人的小工种技术业务理论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 日9:00-11:00;其余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时间预计在2014年7月以内完成。
      (四)成绩公布时间:技术等级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4年1月;技师职务考试成绩在技师综合评审结束后及时公布。
       三、考前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报名参加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相应工种技术等级考核或技师职务考评,并已通过资格审查需参加考试的工人。
      (二)培训时间
      1.“16大工种”外各工种初、中、高级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考试工作一律于2013年10月25前结束。具体培训、考试点见附件1;
      2.职业道德、“16大工种”的培训于2013年10月19日前结束;“14大工种”的初、中、高级的操作技能考试工作于2013年10月25前结束。具体培训和考试点见附件2;
      3.技师(技术二级)的技术业务理论集中培训在2013年10月19前结束, 实际操作技能集中培训在2014年3月起开展;
      4.各培训、考试点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所承担的科目考试成绩数据及《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试成绩登记册》(见附件3)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5.培训周期原则按原省人事厅(川人工〔1998〕18号)规定,晋升高级工的培训120学时;晋升中级工的培训90学时;初级工培训70学时;技师培训按高级工规定执行。培训费用按南发改函〔2011〕62号规定的6元/每学时收取,操作技能考核费按川发改价格函〔2011〕944号的规定收取。
      (三)培训组织
      1.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由市人社局统筹协调,并负责对各培训、考试点的教学情况进行管理、检查、督促和指导;
      2.接受培训任务的单位必须依据全省统一教材和大纲,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经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查同意后实施。各培训点应选聘有教学经验的师资,严格按照规定的培训学时和各工种、等级的要求,统一掌握标准,确保培训质量和考试过关率。各培训、考试点收到文件后请及时、直接与省人社厅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联系教材订购事宜,电话:028—86110552,联系人:何安湘。教材需求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
      3.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考生接受培训、购买教材、资料等。但未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在培训结束时参加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考试,各培训、考试点严禁以没有参加培训为由而拒绝工人参加考试。举报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0817—2806155;
      4.各培训、考试点的开班、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由各培训点直接通知考生所在单位或考生本人。考生所在单位要及时将准考证打印时间,培训、考试的有关信息通知考生本人,并安排时间让参考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同时要配合培训单位抓好考前动员和考风考纪教育。
      三、其它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严格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川人工〔1999〕5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强化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上个考试年度的考试成绩仍实行滚动管理,即:在上个考试年度技术等级(初、中、高级)考试中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均合格而职业道德未合格的,本考试年度只需报考职业道德;技师职务考试中已取得《职业道德》合格证书,在上个考试年度技术 业务理论合格而实际操作技能未合格,本考试年度只需报考实际操作技能;
      (三)各培训、考试点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1〕763号)和市发改委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收取培训费、考试费,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四)各市直培训、考试点务必高度重视培训、考试考核期间可能出现大量考生聚集、车辆集中停靠等情况,事先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维持考场正常考试秩序,及时疏导考生,严防发生突发性意外事件。考务工作中需了解咨询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
 
附件:1、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
等级“16个大工种”外培训考试安排表
         2、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
等级“16个大工种”培训考试安排表
          3、 2013年度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试成绩登记册
          4、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业务培训教材需求信息汇总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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