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驻市高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调动我市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自主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按照《南充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南府发〔2012〕103号)有关规定,经五届市政府第14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年南充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奖励工作。现就组织申报2014-2015年南充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奖励项目应符合《南充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南府发〔2012〕103号)的具体规定。
(二)申报奖励的项目必须是2014-2015年度取得的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
(三)凡已获得国省市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全部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申报单位及申报人登录“南充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www.ncnet.ac.cn),点击“综合管理平台”选择“用户类型”进行身份注册(申报单位须先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已注册的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直接申报(网站已改造,需要实名认证)。
(二)申报个人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综合管理平台”,凭用户名和密码从“个人用户”进入申报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报书。
(三)申报单位审核上报。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综合管理平台”登录,进行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报送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审核汇总后,形成正式申报书上报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属单位,驻市高校、科研院所申报材料直接报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市科技知识产权局)。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南充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成果鉴定(评审)证书或专利证书、应用证明、查新报告,装订成册,一式3份;技术资料一套。
(二)申报时间:2016年12月2日至2017年1月26日。
联 系 人:程斌 赵全昱
联系电话:222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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